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04 17:02:31
每經編輯|張錦河
1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3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們分別是:遼寧省大連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巖,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政準,遼寧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肖涵。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大連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規矩,盲目聽信“政治騙子”為其“說情抹案”;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資金撥付、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巖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劉巖(圖片來源:長安街知事)
劉巖,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198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
曾任大連市經委(市中小企業局)黨委書記、主任(局長),市振興辦副主任,市經信委(市中小企業局、市國防科工辦)黨委書記、主任(局長),大連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2013年1月,任大連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國資委黨委書記,市委口岸工委書記;2014年2月,任大連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口岸工委書記;2018年1月換屆未提名;2022年1月,任大連市政府參事。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肖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肖涵(圖片來源:遼寧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經查,肖涵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妻子違規取酬知情未予糾正,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發放股權分紅及獎金;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恣意妄權,違規虛增銷售收入,虛開銀行承兌匯票并貼現,違規投資重大項目,違規設立并使用“小金庫”,對社屬企業違規公款私存、坐收坐支單位資金行為負有責任,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資金出借、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肖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肖涵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肖涵,男,滿族,1964年6月出生,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曾任遼寧省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總經理兼遼寧化肥有限責任公司、遼寧中農化農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遼寧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副主任,遼寧省供銷社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
2016年2月,任遼寧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遼寧省供銷社集團總公司總經理;2017年12月,任遼寧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遼寧省供銷社集團總公司總經理。2018年1月,兼任遼寧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2018年12月,兼任遼寧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準,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政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2019年1月3日,時任遼寧省鐵嶺市委常委、開原市委書記王政準率考察團到訪衛華集團。(圖片來源:遼寧華原重型裝備有限公司官微)
經查,王政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紀法底線失守,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政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遼寧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政準開除黨籍處分;由遼寧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政準,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曾任盤錦市興隆臺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組織部部長,興隆臺區委副書記、副區長;盤錦市雙臺子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8年12月,任盤錦市雙臺子區委副書記、區長;2012年9月,任大洼縣委書記;2016年4月,任盤錦市大洼區委書記;2017年5月,任鐵嶺市副市長;2018年7月,任鐵嶺市委常委、開原市委書記;2021年6月,任鐵嶺市委常委;2021年8月,任遼寧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長安街知事、遼寧華原重型裝備有限公司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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