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5-14 21:44:43
每經編輯|黃勝
5月14日傍晚,@小米法務部發文:近日,就小米公司與自媒體“民之力”(又名“網絡一兵”)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被告存在侮辱、誹謗行為,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名譽權。判令被告刪除在抖音、頭條、嗶哩嗶哩、西瓜視頻、快手、微信視頻號、微信公眾號平臺賬號內發布的侵權內容,發布聲明消除給小米公司造成的負面影響,并賠償小米公司各項損失共計6萬元。
小米法務部還附上了該博主簽名的道歉信:“這些視頻造成公眾對雷軍先生及小米公司產生負面認知,對雷軍先生及小米公司品牌形象均造成了嚴重的損害。經法院判決認定,我的行為嚴重地侵犯了雷軍先生及小米公司的名譽權,對此我深感愧疚與悔恨!在此,我向雷軍先生及小米公司致以我最誠摯的歉意!”
5月13日,@小米法務部就關于訴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業詆毀一案發布聲明:
2023年8月31日,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聚好看公司通過其微博賬號“Vidda官方微博”發布侮辱、貶損小米公司的虛假信息和誤導性信息,損害了小米公司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構成商業詆毀。法院判令:聚好看公司在“Vidda 官方微博”賬號置頂位置,連續七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另賠償小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5萬元。
近日,我司收到法院終審判決,駁回聚好看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法院認為:從語義、語境、特定主體對應性分析,再結合公眾認知,一審法院認定聚好看公司發布的微博內容指向小米結論正確;聚好看公司將小米公司視為競爭對手,將與小米公司類似的“年輕人第一臺好電視”、“我們的征途是真正的星途大海”作為宣傳口號,在此背景下,通過標注拼音試圖掩蓋指向性,主觀存在惡意,且在雙十一節點發布,進一步證明其通過詆毀競品提升自身銷量的意圖。
另外,還值得注意的是,在5月14日,雷軍更改微博設置,只允許關注100天以上的粉絲評論。
雷軍此前曾在個人微博稱,“過去一個多月,是我創辦小米以來最艱難的一段時間”,該話題當日迅速沖上微博熱搜榜第一。
雷軍還表示,這段時間靜下心來,仔細思考,確實有一些收獲。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公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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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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