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4-01 20:47:26
近年來,銀行代銷業務快速擴張,產品范圍延伸至收藏品。退市鈔“人民幣大全套”等產品以“投資收藏”為賣點,但流通性并不好。2025年3月21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將于10月1日施行。新規從準入、銷售等方面強化約束,推動行業從“規模擴張”轉向“質量深耕”。專家表示,銀行應在金融營銷宣傳環節保護好消費者知情權,回歸“買方顧問”角色。
每經記者 劉嘉魁 每經編輯 廖丹
“我是覺得很有意義才買的。”
近年來,收藏品市場錢幣方面一直火熱,退出流通的人民幣以及一些古錢幣收藏備受追捧。日前,就有不少收藏愛好者在平臺曬出自己的收藏,有的是從銀行購買,也有的是從其他渠道入手。
其中有投資人就對記者提及,今年初在一家大行買了第三套人民幣全套,并提到就是“覺得很有收藏意義。”
不過,與之相對的,在一些網絡投訴平臺上,也有不少投資人提到,類似的收藏品通常會面臨流動性問題。希望通過購買此類產品實現資產保值升值的投資者,更應做好長期持有的準備,或在購買時更加慎重。
近年來,銀行代銷業務快速擴張,產品范圍從理財、保險延伸至私募基金、貴金屬制品甚至收藏品。
記者線下探訪發現多數銀行未直接代銷該產品,但有機構工作人員提到,有客戶想要的話可由第三方公司駐點講解。
“鈔票套裝里有連號的鈔票,還有一張鍍金鈔票,主要是喜歡收藏的客戶購買,這類特殊商品的價值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如果有想要的客戶,相應發行公司的人會專門講解。”某國有大行人士對記者透露。同時他表示,這類產品營銷只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關于金鈔、鈔王、退市鈔“人民幣大全套”這類產品的定位,西部地區某城商行人士對記者表示:“這應該不屬于貨幣了,已經包裝成商品了,電商、行業協會、拍賣公司都有經營。”
記者注意到,“人民幣大全套”本質上是退出流通的舊版貨幣與貴金屬、紀念章等工藝品的組合,法律上已不屬于貨幣范疇,轉而以“投資收藏”,甚至附贈“金鈔”“連號鈔票”等為賣點。例如,在某社交平臺,就有消費者曬出“傳世珍藏·第四套人民幣吉祥鈔王”。
每經記者搜索發現,在各大電商平臺,均有“人民幣大全套”售賣,價格在數百元至數萬元不等。此外,售賣這類收藏品的直播間也不在少數。
收藏市場火熱背后,這類產品的市場實際流通性和升值情況卻不盡人意。在某社交平臺上,有買家分享通過銀行代銷渠道購入“人民幣大全套”產品,但銀行“直接不回收”。
在第三方投訴平臺上,也多有此類產品的相關投訴。
例如,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有消費者投訴某銀行推銷第四套人民幣大全套紀念幣過程中,故意夸大和強調紀念幣的現金價值收藏價值,且推銷某“全世界限量發行”的生肖公斤幣祝福套裝,并稱隨時可以在郵幣卡交易平臺出手。然而,消費者在郵卡幣交易平臺咨詢,卻被告知該套人民幣紀念鈔“東西不值錢,僅值幾百元”。
因此,期待以此保值升值的消費者,在購買此類產品時須注意此類產品性質為收藏品。應做好長期持有的準備,或在購買時更加慎重。
記者注意到,早在2019年,央行就曾發布風險提示,其中載明:人民幣類收藏品的買賣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人民幣類收藏品時,應謹慎選擇購買渠道,甄別真偽,不要誤信虛假宣傳,防范利益受損。人民幣(紀念幣)發行信息以人民銀行網站發布為準。
針對銀行代銷業務,監管部門也在今年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
2025年3月21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10月1日施行,旨在規范代銷業務全流程。
其中,銀行需對合作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從源頭杜絕“無照駕駛”;禁止捆綁銷售、承諾保本收益;需持續跟蹤產品風險,督促合作機構盡職履責,而非“一賣了之”。
具體來看,《辦法》從多方面強化約束:一是準入嚴控:商業銀行總行需對合作機構實行名單制管理,確定合作機構資質審查標準,明確準入條件和程序,建立并有效實施對合作機構的盡職調查、評估和審批制度。二是銷售規范:商業銀行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客戶關注代銷產品的發行機構、產品屬性、主要風險和風險評級情況等。
新規實施后,中小銀行代銷標準化產品占比預計會上升,推動行業從“規模擴張”轉向“質量深耕”。盡管新規劍指亂象,但在前述城商行人士看來,銀行代銷業務仍存三大頑疾。
一是考核機制扭曲。保險、金鈔等代銷任務與績效深度綁定,導致“誤導銷售”屢禁不止。有銀行保險銷售指標是存款的數倍,完不成任務就要扣績效。
二是產品定位模糊。類似“人民幣大全套”的商品化金融產品,既非貨幣也非標準化投資品,監管歸屬不清。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擔心,代銷收入是中間業務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若嚴格執行準入標準,短期業績滑坡難以避免。
某國有大行人士指出:“‘人民幣大全套’這類產品,銀行更像是‘商品搬運工’,而非風險管理者。”新規強調銀行需履行“適當性義務”,即根據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推薦產品,但實際操作中,部分銀行仍以“任務完成度”替代專業判斷。
代銷業務的本質是銀行以信用為媒介連接資產端與客戶端。
某資深業內人士亦指出,銀行應回歸‘買方顧問’角色,而非僅充當發行方的銷售渠道。
這類代銷產品易在哪些方面損害公眾對銀行的信任?對銀行有哪些負面影響?如何規范銀行代銷業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采訪了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
蘇筱芮表示,紀念幣、紀念鈔是商業銀行代銷的常見種類,常常擺放在銀行網點的顯眼位置,民眾出于收藏愛好、增值等需求等購買此類紀念幣(鈔)。但這些產品魚龍混雜,銀行推介時銷售人員往往強調“升值潛力”,而忽略發行方、回購等途徑介紹,民眾購下后發現與宣傳內容有所出入,將會有損銀行機構信譽,此外還可能產生一些連帶反應,例如民眾將此前持有的銀行存款、理財取出或贖回,對銀行留客帶來負面影響。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