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1-18 22:40:10
每經記者|黃海 每經編輯|董興生
中安科起訴招商證券索賠15億元后,雙方的訴訟之爭再度升級。
11月18日,中安科(SH600654,股價5.18元,市值149億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2024)滬74民初942號及相關起訴材料,招商證券因與公司、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消”)及其他方追償權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涉案金額合計2.87億元。
公告顯示,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已對招商證券分別作出了《民事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招商證券在為中安科提供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服務的過程中出具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酌定招商證券在25%范圍內對中安科的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并給予招商證券及項目主管人員處以行政處罰。
招商證券在起訴狀中稱,中安科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對發布信息的質量負有最終責任,除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其他人無權披露應公開的信息。根據法院判決,招商證券已賠付2.79億元,現向包括中安科在內的其他被告進行追償。
雙方矛盾可追溯至2013年。彼時,中安消通過并購,借殼中安科前身飛樂股份在A股上市。當年,飛樂股份進行重組并購入中安消100%股權,招商證券為其提供獨立財務顧問服務。2015年1月,重組完成,飛樂股份更名為中安消,后變為中安科。
但僅一年后,2016年12月22日,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安科進行立案調查。最終,證監會于2019年5月30日對中安科下發處罰文件。中安科被認定在重組中未及時提供真實、準確的盈利預測信息,導致估值虛增。此后,中介機構招商證券和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也被追責,其中,招商證券被罰沒6300萬元,并在25%范圍內對中安科的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中安科與招商證券的追償權糾紛才剛開始。今年10月11日,中安科公告稱,招商證券作為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獨立財務顧問,因未能按照約定依法勤勉盡責,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招商證券向公司賠償各項損失合計15億元,此案已獲立案受理,尚未開庭審理。中安科認為,招商證券專業判斷出現嚴重錯誤,導致公司在重組項目中信息披露出現誤導性陳述、虛假記載,致使公司遭受行政部門處罰,向投資者支付了巨額賠償;招商證券亦未能對本次重組活動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未能幫助公司識別重組項目中的重大風險,對本次重組交易定價的公允性發表了錯誤意見,導致重組置入資產評估值嚴重虛增。
時隔1個多月,招商證券也對中安科等提起訴訟,要求中安科賠償招商證券就中安科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中向7804位投資者支付的賠償款、遲延履行滯納金、公告費、執行費及利息等,共計2.87億元(暫計至2024年10月25日),并要求其他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中安科表示,因目前案件尚未開庭審理,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后期利潤等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1293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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