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23 12:46:55
◎《決定》指出,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
◎專家建議,要更精準地識別民生性基礎保障用能部分,民生保障性用能保持價格的穩定性和用能的可獲得性,民生保障之外的居民用能價格則更好地體現成本和稀缺性。
每經記者 周逸斐 每經編輯 陳旭
7月21日,《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文發布。《決定》指出,推進水、能源、交通等領域價格改革,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
水、電、氣等領域價格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室主任林衛斌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對于居民用能而言,要考慮其民生屬性。長期以來,我國實行政府定價且保持相對較低的水平。為更好地通過價格引導節約用能,減少交叉補貼,我國引入了居民階梯用能價格制度。
“下一步優化制度的方向應該是更好地統籌居民用能價格的民生性和能源的商品屬性。建議更精準地識別民生性基礎保障用能部分,民生保障性用能保持價格的穩定性和用能的可獲得性,民生保障之外的居民用能價格則更好地體現成本和稀缺性。”
我國居民電價并非完全由市場化決定,而是執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即由政府定價。我國大部分地區從2012年前后開始實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按實際用電量分三檔執行,各檔電價依次提高。
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回復網民關于“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的建議時表示,長期以來我國試行較低的居民用電價格,居民電價較大幅度低于供電成本,按照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電成本、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居民電價機制。
近年來,居民電價改革尚未采取太大的動作。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向記者解釋,一方面在于居民用電涉及民生,較為敏感;另一方面,此前居民用電量整體占比較小,改革緊迫性較弱。但在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極端氣候影響、人工智能普及、電動汽車興起等多重因素下,我國居民用電量明顯增長,今后的確需要推進居民電價進行改革。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告訴記者,自2015年以來,中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致力于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核心在于電價的市場化。從政策導向和已實施的改革措施來看,電改對居民電價的影響具有多面性,但總體目標是促進電價機制的合理化,力求達到一個更加公平、高效、靈活的電價體系。
“未來,電價的波動將更加市場化,但政府會通過多種措施來穩定價格水平,保障民生。”
在韓放看來,在居民電價沒有推向市場的背景下,調整現有目錄電價是為了應對電力成本變化、促進資源合理配置、鼓勵節能減排而采取的措施。即便不實行完全的市場化定價,政府也可以根據電力生產成本、環境政策要求、電力供需狀況等因素,對目錄電價進行適度調整。提高目錄電價的收益并非單純歸某一方所有,而是會在考慮電力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礎上,綜合平衡各方利益,服務于公共利益和能源政策目標。
那么,居民電價應當如何優化?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曾鳴告訴記者,在我國電力體制改革中,居民電價一直是一個關鍵議題。電價改革一般遵循三個基本原則:首先,電價必須真實反映發電成本;其次,電價應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市場供需關系;第三,電價應盡量減少不同用戶之間的交叉補貼現象。
曾鳴認為,調整居民電價同樣需要遵循上述原則。首先,從發電成本角度來看,居民供電的成本實際上是比較高的。但過去幾十年中,居民電價一直被設定在較低的水平,并未真實反映其供電成本。
其次,居民電價的調整需要適當地反映市場供需關系。然而,居民用電具有顯著的剛性特征,居民不會因為電價的上漲而顯著減少用電量或改變用電時間。因此通過居民電價適當反映供需關系確實比較難。
另外,在電價交叉補貼方面,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以工商業電價補貼居民電價的政策,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工商業電價的補貼負擔過重??梢钥s小交叉補貼,盡可能真實反映居民電價成本。
“居民用氣價格機制是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整體的組成部分之一。完善居民用氣價格機制有利于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對于優化居民氣價制度產生的影響,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授劉毅軍對記者表示。
在劉毅軍看來,優化居民用氣價格機制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居民用氣價格改革是整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一塊硬骨頭”。
隨著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的深入,2011年后,我國開始探索居民用氣階梯定價辦法。
劉毅軍發現,在中國北方,用氣的一個“大頭”是采暖。用相對低價的煤炭供暖是北方長期形成的習慣,以前常常與單位福利是連在一起的。而在推動讓居民用貴一些的天然氣之后,部分北方的居民覺得很難接受,當時北方也很難真正推行階梯氣價。
“而在中國南方,采暖季節較短,天然氣供暖需求主要集中在追求較舒適生活的家庭,這些家庭較容易通過用氣量被區分出來,承受能力也相對較高,能承擔氣價上漲帶來的成本。”劉毅軍認為,由于南方對采暖沒有形成普遍享有的“福利”觀念,而是把燃氣采暖視為一種新增加的高消費項,因此推行階梯氣價南方較北方相對更為順利。
在劉毅軍看來,目前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面臨著一些突出問題,如非居民用氣與居民用氣價格的“雙軌制”、民用氣階梯定價落地制度難以適應氣價市場化、居民用氣上游價格多年未調整有可能引發多重矛盾疊加暴發等。
對于優化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劉毅軍建議,一方面是居民用氣價格機制要與天然氣價格市場化統籌設計,抓好價格聯動機制建設。另一方面,確保對低收入群體實施更為精準、有效的補貼措施。這樣既能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影響,又能積極推動天然氣價格體系向更加市場化的方向邁進。
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改革也一直是能源市場關注的焦點。多年來,大眾對國內成品油價對國際油價“跟漲不跟跌”普遍存在質疑。
隆眾資訊油品分析師李彥告訴記者,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經歷了多次改革。
2013年之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采用的是,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到了2013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發布,將成品油計價和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同時根據進口原油結構及國際市場原油貿易變化,相應調整了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油種。
在李彥看來,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已經運行多年,在運行過程中并未顯現出明顯缺點,但仍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我國成品油價格的調整主要依據國際原油價格的變動情況,國內成品油價格相應地進行上調或下調。因此國際油價的波動傳遞至國內市場,影響著成品油的價格。”李彥表示,但實際上國內成品油價格并不總是與國際油價完全同步,國內市場的特定情況也會對成品油價格產生顯著影響,當前的成品油定價機制無法完全體現國內供需狀況對油價的實質性影響。目前,我國成品油價未發展到完全市場化的階段。
可以從哪些方面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李彥認為,最可能出現的變化是調價周期再次縮短。“成品油調價周期已從早年的22個工作日縮減至現行的10個工作日,未來有望進一步縮短至更短周期。”此外,市場參與者在成品油價格形成中可能會扮演更多角色。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