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3-29 10:49:34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吳永久
3月29日,北京證監局發布了對高鶴和李虎出具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華融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部分產品投資決策不審慎,風險管控不到位,投資對象盡職調查不扎實,重大事項未披露等問題。
北京證監局稱,上述問題的發生和存續貫穿,高鶴任職華融證券資產管理業務相關部門負責人、分管資管業務的總經理助理及副總經理期間,且高鶴曾實質履行相關審批職責,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另外,經查,華融證券投資銀行類業務存在業務制度體系不健全,收入遞延覆蓋不全面,專職合規人員配備不足,部分項目獨立性及執業質量欠缺等問題。
北京證監局稱,李虎作為華融證券投資銀行業務分管高管,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_5005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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