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1-06 18:58:44
每經記者 謝婧 每經編輯 段煉
自資管新規落地實施以來,信托行業整治亂象、去通道、壓縮通道業務規模在持續進行中。在這樣的嚴監管態勢下,不少信托公司不規范行為被約束,也受到了相應處罰。1月6日,天津信托因未經核準提前履行高管職責,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20萬元。再往前,2020年12月31日,江蘇信托、吉林信托均因存在違規行為而被罰。這意味著,在近一周的時間內,有三家信托公司被罰。
1月6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會天津監管局(下稱“天津銀保監局”)公開一則罰單。天津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因未經核準提前履行高管職責,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12月29日,行政處罰依據是《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下稱“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
其中,《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中提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信托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審查制度。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任職資格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任職。
資料顯示,天津信托是國內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資機構之一,2014年4月,注冊資本金增加至17億元。目前其控股股東為:上海上實(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77.58%。
根據其2019年年報,2019年,天津信托實現凈利潤57815.1萬元,比上年減少603.93萬元,降幅1.03%。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84264.51萬元,其中,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為33476.95萬元。
延續去年的強監管態勢,整治亂象、去通道、去嵌套、防風險仍為信托行業主基調。2020年12月31日,江蘇銀保監局公布了一則罰單,罰單顯示,江蘇國際信托(下稱“江蘇”)違規開展融資平臺業務、違規為銀行提供通道服務,依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江蘇銀保監局給予江蘇信托罰款80萬元行政處罰。
同日,吉林銀保監局對吉林信托也開出罰單。罰單顯示,吉林信托因違規提供隱形的第三方機構信用擔保,向監管部門報送虛假業務報告,依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其罰款140萬元。同時,吉林信托一負責人因對吉林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違規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
自資管新規落地實施以來,信托公司一直處于“去通道”的過程中。2020年6月,銀保監會下發了《關于信托公司風險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堅持“去通道”目標不變,繼續壓縮信托通道業務,逐步壓縮違法違規的融資類信托業務。
中國信托業協會官網顯示,截至2020年3季度末,信托業受托管理的信托資產余額為20.86萬億元,較年初減少7432.79億元,同比下降5.16%,降幅較2季度末收窄0.4個百分點;信托資產余額較2季度末減少4182.31億元,環比下降1.97%,降幅比2季度擴大了1.75個百分點。行業管理規模的持續下降主要是順應監管導向、主動控增速、調結構的結果,表明行業正從注重規模轉向注重發展質量。
中國信托業協會特約研究員鄧婷在《2020年3季度中國信托業發展評析》中指出,下一階段,信托業要堅持穩中求進,既要嚴格落實監管的要求,完成壓縮融資和通道類業務的目標,也要緊密圍繞“十四五”規劃制定未來的經營規劃,調整經營策略,在更好服務經濟發展和居民財富管理需要的同時,推動發展模式從粗放增長向高質量發展的轉型。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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