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16 21:25:38
每經編輯 王曉波
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執行懸賞令,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行為予以失信曝光,同時引導有關財產線索知情人進行有償舉報。
8月12日下午,廣元中院舉行了該院首例執行懸賞金發放儀式,向提供有效執行線索的兩名“賞金獵人”發放了高達180951.00元的懸賞金。該筆懸賞金也是全省法院單筆最高執行懸賞金。
圖片來源: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
獲得懸賞金的案件,是申請執行人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長沙市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長沙市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的建設合同糾紛。
該案二被執行人不服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川民終字第516號民事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院立案再審后,廣元中院依法中止原判決執行。最高院作出(2016)最高法民再346號民事判決,判決二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返還水電八局超額支付的工程款20652698.1元,并承擔相應利息。因二被執行人未履行,水電八局申請恢復執行。
該案恢復執行后,廣元中院立即前往長沙對被執行人公司展開現場調查。調查中發現二被執行人公司訴訟、執行案件多,所欠債務數額較大,公司銀行賬戶早已被其他法院凍結,在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管理局、車輛管理部門查詢后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困境。
面對重重困難,廣元中院決定拓展執行思路,改變傳統的查人找物手段,經申請人水電八局同意后并在其員工的集體協助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了一條“執行懸賞令”,向社會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對提供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的,以執行到位金額給予15%的獎勵。
“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該條朋友圈一經發出,就被數次轉發,很快就收到了反饋。網友通過互聯網、電話或從外地飛往廣元向廣元中院提供被二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廣元中院執行人員多次前往湖南長沙、岳陽、長沙縣等地對線索予以核實,最終鎖定長沙市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湖南中盛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尚有120余萬元到期債權這一財產線索。
在對該線索核查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確有已到期債權,并且該筆債權正準備清償。執行人員隨即采取凍結措施,并向湖南中盛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出《履行到期債權通知書》,限期將該筆款項轉入法院執行專戶。湖南中盛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如期將120余萬元工程款轉入法院執行專戶。
“在朋友圈曝光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建立線索舉報渠道,在人情社會能夠給被執行人制造輿論壓力,使其在熟人親友面前感到羞愧,促使其主動到法院履行債務,也可在社會上形成良好的執行氛圍,促進社會誠信體系構建。”廣元中院執行局工作人員表示。
懸賞執行是對法院執行的一個重要“補缺”,有利于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引入執行懸賞,可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鼓勵知情人舉報“老賴”的住所、財產等信息,使得法院執行有抓手,讓“老賴”無處遁形。
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絕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屬于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而舉報違法犯罪是公民的義務。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書面申請發布懸賞公告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
廣元中院運用朋友圈發布執行懸賞令,是應用信息技術、創新執行方法的一次大膽嘗試,不僅加大了對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被執行人的震懾力,還能更好地確保執行工作的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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