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04 13:09:06
每經編輯|王曉波 何小桃
今年1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事關當當網的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案件起因是當當網一名男員工高某某實施變性手術,遂請假修養2個月,期間主管同意休假,而員工關系管理員卻一直“不同意”高某某休假。此后,當當網以“曠工”為由與其解除勞動關系,隨后該員工申請仲裁,委員會裁決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法院一審判決,當當公司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繼續履行與高某某的勞動合同,二審判決(終審判決)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同時,法院稱,高某某有權以女性的身份進行如廁,其他同事也應當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別,以包容的心態與其共事。
資料圖,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劉洋 攝
因“易性癥”進行男轉女性別重置及手術
卻被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雇
據裁判文書公布的案件信息顯示,2015年4月13日,高某某入職當當網公司,擔任技術部產品總監,雙方簽訂兩份勞動合同,最后一份勞動合同到期日為2019年4月12日。其月薪為51259元。
2018年4月16日,高某某經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診斷為易性癥,需要進行男轉女性別重置及手術,故于2018年6月27日通過微信向主管領導李某某請病假,并于同日進入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住院手術。
易性癥是一種少見的性別身份認同障礙,屬于精神類疾病。高某某在經歷內心掙扎以后,于2018年6月末向主管領導申請病假,而后住院手術,根據醫院康復建議,高某某請假休養時間共計2月有余,期間主管同意休假,而員工關系管理員卻一直“不同意”高某某休假。
2018年7月19日,高某某出院,出院記錄中記載“出院醫囑:建議休息一個月”。同日,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出具病情證明單,建議術后全休貳月。高某某提交的2018年7月17日向主管李某某請假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高某某告知李某某:“這兩天和醫生討論這周或者下周可以出院;但是出院后,還不能像正常人一樣走路坐著,還只能在家里修養;出院后,如果海濤同意,我需要申請在家辦公一段時間”。李某某回復:“某某你好好休養,覺得能恢復工作時通知我”。
7月20日,高某某向李某某申請在家辦公一個月,李某某回復“某某,你把病情的醫院證明發給HR和我。產品工作需要很多當面溝通,如果你病假要很多修養時間,我建議你就再休一個月病假”。
同年9月,當當網以高某某“曠工”為由解除與高某某的勞動合同通知書,同年11月,高某某申請仲裁,委員會裁決雙方于2018年9月6日起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當當網不服,到法院起訴并提交了相關證據。當當網表示,高某某的工作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高某某離崗時間較長、身體原因不能適應當當網公司的工作強度、當當網公司的員工表示無法與高某某一起工作。
此外,當當網于2019年7月22日向高某某發送的函件中提及了“精神病人發作,其他員工的恐懼、不安和倫理尷尬,如廁問題”等內容,高某某據此主張受到了當當網公司的就業歧視。
資料圖,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劉洋 攝
一審判決:
當當網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審法院向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及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整形美容科副主任醫師核實,高某某診斷證明真實,按照高某某的手術情況,其術后休假時間應以病情證明單(建議全休貳月)記載為準。
經核實,醫院建議的休假時間除了考慮手術傷口的恢復情況外,亦考慮到患者身份轉變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和重新適應社會,故不能僅以高某某具備獨立活動能力就認為其應當回到術前的辦公環境中立即工作。
二審: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一審判決后,當當網不服,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上訴。當當網提交的證據包括:
產品總監的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及唯一性,且該職位目前已由崔某某擔任,客觀上不具備與高某某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可能性。
員工郵件截圖,用以證明多位同事表達了自己對高某某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后的擔憂,包含工作層面、心理層面及生理層面等各個方面
當當網公司自2007年起便已實施員工手冊,且對于突發事件的請假流程實行雙軌制管理,未完成請假流程擅自不到崗按照曠工處理。
高某某則表示,當當網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其發送的函件,用以證明當當網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就業歧視。
此外,高某某還指出,第二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2019年9月27日的出院小結,用以證明其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身體條件。
法院認為:有關公安機關已經依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關于公民手術變性后變更戶口登記性別項目有關問題的批復》將高某某的性別由男性更改為女性,高某某即有權以女性的身份進行如廁,其他同事也應當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別,以包容的心態與其共事。
高某某并不存在曠工行為,且當當網公司與高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規章制度依據亦不充分,一審法院認定當當網公司與高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確認。
此外,當當網公司與高某某訂立的勞動合同并非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當當網公司與高某某訂立的勞動合同亦未于2019年4月12日到期終止,對當當網公司不同意與高某某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上訴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二審判決:
法院還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中介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
上述法律條文雖然并未明確規定勞動者不因變性而受歧視,但勞動者因為進行性別置換手術而轉變性別并獲公安機關認可后,其享有平等就業不受歧視的權利,應系其中之義。
法院呼吁并相信當當網公司及其員工能夠發揚“開放、平等、協作、快速、分享”的互聯網精神,以更加開放、寬容的心態面對高某某,在高某某能夠勝任新崗位的前提下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編輯|王曉波?何小桃 王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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