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30 19:44:27
4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對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上市市值門檻做出調整。
每經記者|王晗 每經編輯|葉峰
為有意愿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科創板上市的創新試點紅籌企業(以下簡稱紅籌企業)提供路徑,促進創新創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4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內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以下簡稱《安排》),對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上市市值門檻做出調整,經國務院批準上述安排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根據《安排》要求,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的市值要求調整為符合下列標準之一:
(一)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人民幣;
(二)市值200億元人民幣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 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2019年3月監管部門已將紅籌企業上市標準進一步細化,其中以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要素要求。而對于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估值不低于20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應不低于30億元。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須符合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除滿足“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要求外,還應滿足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的條件。
此外,《安排》中還明確存在協議控制架構的紅籌企業申請發行股票,中國證監會受理相關申請后,將征求紅籌企業境內實體實際從事業務的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意見,依法依規處理。尚未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申請在境內上市,應在申報前就存量股份減持等涉及用匯的事項形成方案,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征求相關主管部門意見。
某券商人士告訴記者,紅籌企業上市市值的調整將吸引更多優質企業境內上市,是金融供給側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紅籌企業境內上市提供便利條件,提供更明確的指引。“最大的利好在于A股,我們需要類似騰訊、阿里巴巴這樣優質、業績成長性較大的企業,更多這樣的企業能在A股上市,A股將會有更多的上升空間,這些都是可以期待的。”
某第三方基金研究員也向記者坦言,“文件的下發有利于紅籌回歸,和現在的資本市場開放改革思路是一致的。”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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