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網站 2020-02-25 09:42:59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和《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結合閔行實際,制定以下意見:
一、支持對象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以及其他有關企業(以下簡稱“上述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于中小微企業還貸發生困難的,鼓勵和協調駐區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辦理無還本續貸,續貸展期期限原則上不低于上輪貸款期限的50%;鼓勵各駐區銀行機構對經認定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執行利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2.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發揮商業銀行融資“主力軍”和“主渠道”作用,落實由10家駐區國有、股份制等銀行組成首批10億元“防疫緊急紓困融資額度”,全力支持上述企業疫情防控及恢復生產融資需求,經認定后,貸款利率執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浮10%以上,在此基礎上,按照實際貸款利率給予上述企業20%的利息補貼,補貼期6個月。對區內小額貸款公司支持上述企業,發放利率低于10%(含)的貸款業務,按實際貸款期限給予小額貸款公司5%的利率補貼;對獲得政策性擔保貸款或履約保證保險貸款的上述企業,實行擔保費100%全額補貼,對受疫情沖擊嚴重的上述企業,提前全額補貼保費。(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二)減輕企業負擔
3.減免企業租金。對上述企業承租本區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房租,到期后視情再做調整,各街鎮(莘莊工業區)集體性經營用房可參照執行。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區、各街鎮(莘莊工業區)視情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經委、區科委、各街鎮、莘莊工業區)
4.加大企業員工安居保障力度。對符合“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安居補貼政策的企業,其享受租房補貼名額擴大到200%。對符合我區“4+4”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新增1000個租房補貼專用額度。(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委、區科委)
(三)加大財政扶持
5.加大企業穩崗補貼力度。對符合本市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要求的企業,在市返還50%的基礎上,剩余部分區財政再補貼50%。(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6.突出貢獻專項補貼。在疫情防控期間,對我區疫情防控及保供穩價工作做出積極貢獻的企業,經認定予以上限150萬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
7.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制攻關。對推進新型冠狀病毒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研發及產業化的項目,優先審批,優先支持,經認定予以上限1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委)
8.加快兌現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對符合各類政策要求的上述企業,在一季度內優先予以兌現相關財政扶持資金。(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區財政局、各街鎮、莘莊工業區、南虹橋管委辦)
(四)優化企業服務
9.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區各單位形成服務企業工作合力,對復工企業加強防控措施的指導,幫助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協調其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防控物資保障、勞資和貿易糾紛等問題。對外貿訂單受到影響的企業,協助開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對疫情期間遇到特殊困難的企業,進行專題研究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區經委、相關單位)
10.加強對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對企業陸續復工期間臨時增加用工的,搭建企業間供需溝通平臺,實現短期內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做好勞動關系指導協調。(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委、相關行業協會)
閔行區將繼續優化行政審批,加大“一網通辦”力度,規范行政執法。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相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申請。如本政策發布之后中央、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上級政策執行。
本意見由區經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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