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3 17:48:34
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與征求意見稿相比,《計算標準》從三個方面作了適度放寬:一是對股票質押業務的信用風險計算標準設置了“新老劃斷”安排;二是優化信用債券投資的計算標準,進一步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三是為滿足母子證券公司風險管理的合理需求,允許證券公司為其投行、資管等證券業務子公司提供的流動性擔保承諾,計入子公司可用流動性資產轉移。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