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0 17:45:27
中電聯副理事長王志軒認為,從政府的政策導向上來講,電力碳配額的分配原則是“適度從緊”,這樣才能提高減排的力度,履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大國責任。太緊了也不行,影響到電力的安全穩定,過高增加電力成本,碳市場就難以持續。
每經特約記者 劉伊曼
12月15日,拖延兩天之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5次締約方會議終于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落下帷幕。全球碳市場如何建立?這成為造成大會拖延的焦點議題,也是《巴黎協定》留下來需要細化落實的任務,成為各國談判代表在這一屆氣候變化大會上爭議的核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會議現場了解到,中國在這一議題上始終持積極態度,不僅在國際談判中多番努力斡旋,更是從國內碳市場的建立方面提前部署,積累經驗,奠定基礎。2017年12月,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建設工作正式啟動,電力行業作為“試水”全國碳市場的第一個突破口,全國碳市場建設進入重要的運行測試階段。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以下簡稱中電聯)作為全國電力企業的聯合組織和電力行業協會,是全國電力碳市場建設的重要技術支持單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在氣候大會期間專訪了中電聯副理事長王志軒,就電力碳市場對電力企業的發展和影響等問題進行剖析。他表示,“我們也在認真學習國外的實踐經驗和教訓”,不過“全世界不可能是同一個模式”。
中電聯副理事長王志軒 圖片來源:每經特約記者 劉伊曼 攝
NBD:電力行業碳市場建立的目的是什么,它將起到什么作用?
王志軒:碳市場最重要的作用,我認為是兩個:一個是要有明確的減碳目標。無減碳目標就不叫碳市場;另一個是低成本減碳。同樣都是減碳,你可以用強制性的標準,也可以用碳稅。但是為什么要用碳市場呢?我們認為這是低成本減排的手段,與電力的低碳發展也是密切相關的。
低碳發展包括電力結構、能源結構的改變,以及能源效率提高。電力市場的發展,電力的常規污染物控制等也與碳市場密切相關。同時,這些工作都是中電聯長期以來在做的工作。中電聯多年來在電力規劃制訂、電力市場建設、常規污染物控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非常關心碳市場的建設,因為它跟整個電力發展相關聯。碳市場建立起來之后,可以通過市場機制,激勵技術進步和企業優勝劣汰,促進電力行業的低碳發展和電力結構的優化轉型。
NBD:目前中國電力行業碳市場的試點工作進行到什么階段了?
王志軒:這一年多,我們投入很大精力做數據核查工作,這也是基礎工作。火電行業全部進入碳市場,第一步就是要分碳配額。碳配額分配,要建立在整個宏觀數據基礎上,也要建立在微觀數據基礎上。所謂微觀,就是每一家電廠數據都需要知道。清華大學等機構做碳配額基準線的研究已經好幾年了,基準線劃定之后,從行業角度來看到底合適不合適,我們需要提出意見和建議。這就必須對我們行業的情況,包括企業的排放情況進行準確掌握。
從政府的政策導向上來講,電力碳配額的分配原則是“適度從緊”,這樣才能提高減排的力度,履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大國責任。太緊了也不行,影響到電力的安全穩定,過高增加電力成本,碳市場就難以持續。
NBD:碳交易中市場和政府分別起到什么作用?
王志軒:碳市場是政策工具,利用的是市場機制“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但從減碳的實踐看,碳市場也有“失靈”的地方,不能徹底交給市場,需要政府調控以實現管理目標。借鑒歐盟經驗,配額也不應該是一次性放完,我們也建議政府保留通過配額發放、拍賣或者收緊的手段,根據經濟發展和減排的需要及時進行調整。
在具體的計算上,測算的樣本數據是實際發生的。企業2019年的配額就是根據2018年實際經過核算的數據。采用先進值法,即將全國樣本電廠的數據進行排序,然后加權平均,取碳排放控制水平較為靠前的先進值作為基準來畫線。全國企業無論先進落后都按根據先進值計算的排放量來取得配額。
工藝技術先進、排放控制更好的企業可以把多余的配額拿出來賣,更可以多發電。工藝技術落后及排放控制水平較差的企業就少發電,或者拿出真金白銀從市場上買配額,從而實現企業的減碳效益和全社會層面的減碳效益。
2019年的配額分配實施方案首先納入的是燃煤機組和燃氣機組,不同類型機組配額分配計算的基準值、修正系數有差異,成熟完善后再考慮進一步擴大到其他機組。
圖片來源:攝圖網
NBD:歐盟碳市場建立起來的時候也受到了不少質疑,尤其是碳配額的分配有很多爭議,您認為問題出在哪里?
王志軒:碳市場本身是一個好辦法,利用市場機制來解決減排的經濟效益問題。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歐洲和美國等地從實施過程來說確實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問題是在實施過程中逐步發現和逐步改善的,也并不是說越來越差。
比如歐洲的碳市場,發現了問題也在調整,是逐步在完善的。因為配額一開始無償分配且過于松,所以碳價很低,市場也不活躍,排放權不值錢了,對排放單位來說就失去了稀缺性和減排的動力。但是后來呢,歐盟逐步由無償分配變成拍賣碳配額,通過方法上的改進,再借著經濟形勢轉變的春風,碳市場更有活力了。
NBD:我國電力行業碳配額的分配借鑒了哪些國外經驗,考慮了哪些國內特點?
王志軒:起步階段,為什么我們沒有進行拍賣,還是進行無償分配,這是根據中國的特點來設計的。
首先,中國整體仍處于工業化階段,和歐洲各國是不一樣的。中國的工業化畢竟還沒有完全實現,這個時候有發展的壓力。
其次,中國能源資源稟賦以煤炭為主,電力也是以煤電為主。歐洲雖然煤炭也多,但整體上說燃氣電廠占比是比較大的,這個特點也是不一樣的。
再次,中國的燃煤電廠,經過這么多年的改造,總體發電效率是全世界最高的。
最后,中國的市場經濟,是以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但是,中國的市場經濟還沒歐美那樣成熟,電力市場也在改革中,碳市場的建立要銜接到改革進程中來。
這幾個特點決定我們不能照搬照抄歐美的經驗,但是,他們建設碳市場的邏輯、經驗、教訓,我們可以認真學習、消化吸收。我們一開始“適度從緊”的碳配額分配原則也是因為汲取了他們的教訓。
我們也在認真學習國外的實踐經驗和教訓,從學習中我們認識到:第一,碳市場本身是一個好的機制;第二,在運行過程中,全世界不可能是同一個模式,所以要針對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目標進行設置。這也是中國的碳市場為什么一定要根據中國的特點進行設計。
NBD:除了化石能源電力,碳市場應該將可再生能源電力納入嗎?
王志軒:目前,從整體發電能效水平看,減碳空間已經很小,但是市場機制還有辦法,市場的魅力就在于,可以依靠管理的、技術的和更多的手段,進一步挖掘以往用限值型標準做不到的事情。我的一個觀點是,先把碳市場建起來,方法、體系建立起來后,交易對象不能停留在火電廠,應該把其他類型的電廠都納入,應該把風電、光伏都納入。
納入之后,電廠利用小時數的調整空間就會更大,以市場機制,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讓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環境效益體現出現,并且讓它們在碳市場上獲利,最終促進低碳電力比例的提高。在這個過程中,火電更好地發揮調峰的作用,同時,讓一部分落后的產能也淘汰出去。利用市場機制淘汰落后產能也會比用行政命令效果更好。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碳市場肯定不能只限定于火電這一塊,但是下一步怎么放開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尤其是與其他的制度關系之間如何調整。
NBD:建立全國碳市場的時機已經成熟了嗎?還需要哪些法規制度配套?
王志軒:立法是最重要的,國家現在也已經在積極推進立法。立法主要解決下邊的問題:一個是從依法治理的角度,把中國的碳市場作為法定任務和重要制度確立起來。對企業而言,就能更加清楚碳資產的屬性,有利于長效穩妥地推進碳市場的建立發展;另一個是可以促進投資者對碳市場的了解,有利于資金、技術進入這個市場,更有利于促進低碳發展。
中國的低碳發展不是因為碳市場才有的,近幾十年特別是近十多年,中國電力行業通過能效管理,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已經在低碳電力發展方面做出了很大成績。中國有了《可再生能源促進法》等法律,相關法律里面所涉及的制度,以及其他一些沒有法律的相關行政制度,它們和碳交易制度之間需要有一個銜接融合。這涉及協調煤炭總量控制、能效控制、“綠證”、可再生能源發展等問題。
另外,碳市場涉及配額分配,還涉及交易平臺的建設,涉及碳金融,還有履約、監管和糾紛處理等問題,都需要立法來保障。但是我想,即便專門的法律還沒有出臺,還是需要加快碳市場建立的進程。碳市場也是可以通過行政命令先推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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