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 2019-08-02 06:32:22
此前在新三板掛牌的海航期貨將上海京坤實業連同擔保方一起告上了法庭,只因一筆電解銅購銷業務中形成的7641.74萬元欠款遲遲拿不回來。近日上海第一中院認為,本案合同糾紛涉嫌刑事犯罪,應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在金融行業里,賺錢本就不易的期貨公司,卻屢被風險擊中。
2018年4月,因一筆電解銅購銷業務中形成的7641.74萬元欠款遲遲拿不回來,在新三板掛牌的海航期貨將上海京坤實業連同擔保方一起告上了法庭。
近日,海航期貨公布了訴訟的最新進展,上海第一中院認為,本案合同糾紛涉嫌刑事犯罪,應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因此,法院駁回了睦盛投資的民事案件起訴,并將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
據海航期貨公告,已有合作方的相關人員被拘捕,或涉及“合同詐騙罪”。
針對訴訟結果,海航期貨稱,將積極跟進案件刑事訴訟部分,作為受害人爭取最大限度的追回損失;同時,待刑事部分案件完結后,將視實際情況再行對相關主體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鑒于審慎性原則,海航期貨已在2018年度合并財報中對涉案金額進行了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現貨購銷業務是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的一項重要業務。
2017年8月18日、2018年2月13日,海航期貨旗下風險管理公司睦盛投資與上海京坤實業先后簽訂了非標倉單(電解銅)倉單服務合作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就雙方合作開展購銷業務有關事項進行了約定。
基于協議,雙方先后于2017年8月18日、21日分別簽訂了一份《電解銅購銷合同》。合同數量分別為850噸和800噸,金額分別為4301.425萬和4066.8萬。睦盛投資按照約定,向上海京坤實業交付電解銅,并約定交付后半年內,上海京坤實業需要以現匯的方式向睦盛投資付清全款。
為了保障上海京坤實業能夠履行義務,上海京坤實業找了中建安徽公司(中國城市建設控股集團安徽有限公司)作為擔保方,擔保方自愿為上海京坤實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協議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此外,睦盛投資還和上海京坤實業,以及新興鑄管公司簽訂了《應收賬款質押三方協議》。上海京坤投資將其持有的新興鑄管公司開具的價值為8000萬元的銅桿遠期合同單背書給睦盛投資,如若上海京坤實業不能按時支付貨款,則睦盛投資有權對該批銅桿行使提貨權并進行處置。
然而,即使有擔保方以及8000萬元的銅桿遠期合同單背書,截至目前,海航期貨仍有7641.74萬元欠款尚未結清。按雙方合同約定上海京坤實業需向睦盛投資支付違約金600萬元。
2018年4月,海航期貨將上海京坤實業連同擔保方中建安徽公司、新興鑄管公司等一起告上了法庭。
圖片來源:攝圖網
為何上海京坤實業遲遲不支付貨款?
據海航期貨公告,2018年10月底,睦盛投資了解到浙江富陽公安已經拘捕了新興鑄管公司的財務總監付海良、上海京坤實業的財務總監王堅和工作人員杜智君,涉嫌的罪名為“合同詐騙罪”,富陽辦案民警建議睦盛投資作為受害人主動報案。
2018年11月12日,睦盛投資相關人員和主辦律師前往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進行報案,并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立案告知書。
2019年7月30日,海航期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公布了《關于全資子公司涉及訴訟進展公告》。
2019年7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判決結果如下:“本院經審查,新興鑄管公司、中建安徽公司對睦盛公司于本案提交的《應收賬款質押三方協議》、《應收賬款質押確認書》、《提貨單》、《擔保協議書》、《擔保函》等關鍵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均不予確認。同時,新興鑄管公司已向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報案,該局于2018年4月9日決定立案偵查。2018年11月,睦盛公司亦向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報案,該局以付海良等人涉嫌合同詐騙決定立案偵查。新興鑄管公司、中建安徽公司遂申請將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合同糾紛涉嫌刑事犯罪,應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待刑事訴訟程序終結后,權利人可依據相關法律事實再行通過民事訴訟尋求救濟,并追究相關責任主體的民事責任。因此,法院駁回了睦盛投資的民事案件起訴,并將其移送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
針對訴訟結果,海航期貨稱,將積極跟進案件刑事訴訟部分,作為受害人爭取最大限度的追回損失;同時,待刑事部分案件完結后,將視實際情況再行對相關主體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由于目前尚未開庭審理,但鑒于審慎性原則,海航期貨已在2018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對本案件涉及金額進行了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年報顯示,海航期貨實現營業總收入4.27億元,同比下降95.61%;實現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凈利潤-7378.40萬元,同比下降1017.35%。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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