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7 19:40:03
針對近期關注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今天,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干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于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央視記者雷飚 任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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