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8-05-24 10:31:42
針對銀保監會前不久的公開問詢,昨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布了長安保證擔保有限公司(下稱“長安擔保”)的詳細說明。長安擔保表示,其入股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安責任保險”)的資金為自有資金,且與長安責任保險的股東泰山金建擔保有限公司(下稱“泰山金建”)沒有關聯關系。
根據長安擔保回復給長安責任保險并報銀保監會發改部的說明,該公司委托了第三方外部專業審計機構北京振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實施了專項審計,形成了有關2012年6月份其認購長安責任保險1.4億股股份資金來源的《專項審計報告》。根據該報告,截至2012年3月31日前,長安擔保凈資產為6.52億元,貨幣資金余額為7.83億元,2012年4月1日繳存于長安責任保險在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崇文支行開設的入資專戶的1.54億元的來源系上述7.83億元的貨幣資金余額。《專項審計報告》的結論意見為:長安擔保2012年6月份認購長安責任保險公司1.4億股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并且具備可行的資金支付能力,符合“投資人取得保險公司股權,應當使用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等相關監管規定。
長安擔保表示,對北京振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其又委托第三方外部專業機構北京中永立勤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核。審核結論為:該報告是真實的,獨立、客觀反映了長安擔保認購長安責任保險1.4億股股份的資金來源情況。
長安擔保表示,其認購長安責任保險1.4億股股份的資金與泰山金建1.78億元資金沒有任何關系。為此,泰山金建也詳細說明了1.78億元資金的具體去向以及用于認購長安責任保險1.5億股股份的具體匯款時間、賬戶、賬號、戶名等。同時,長安擔保表示,其在股權和高管身份等方面與泰山金建都沒有任何關聯關系,雙方僅有正常的業務合作關系。
長安擔保表示,如果入股資金發生使用非自有資金的真實性違背問題,自愿接受監管部門任何處罰,確保與監管部門形成堅實的一致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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