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首頁 > 熱點 > 正文
2017-07-01 08:53:36
【稅務總局:今起開增值稅普通發票需提供稅號】從今天(7月1日)開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正式實施,對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做出明確規定。企業作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否則,發票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用于辦理涉稅業務。(央視)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120億!中國蠔油大王倫敦掃樓記
下一篇文章
畢業季二線城市“開價搶人”:送戶口送房租,補助高達億元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0
Copyright ? 2025 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違者必究。
廣告熱線? 北京: 010-57613265,?上海: 021-61283008,?廣州: 020-84201861,?深圳: 0755-83520159,?成都: 028-8651211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51120190017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19004508號-3 川公網安備 51019002002026號
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熱線:400 889 0008 郵箱:zbb@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