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12-23 00:50:53
作為被告之一的天津南辰,其高管表示對此很不解:“告還不是一次告完,而是分批次,跨度從2014年4月到2015年8月,不符合財務邏輯”,“一次性告一個億,比分開10次告一個億,訴訟費用差別是很大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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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彭斐 廣東、天津攝影報道 每經編輯 文多
對渤海鋼鐵集團這個龐然大物來說,當前巨額債務目前仍未明朗,而原旗下的四級子公司又卷入一起難解的債務紛爭當中。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獲悉,自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天津冶金軋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軋一國貿”)以合同買賣糾紛為由,陸續向曾曉華創建的天津南辰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南辰”)及他擔任高管的三家企業發起46起訴訟,涉案金額達10.2億元。
2016年4月底,遭遇債務危機的渤海鋼鐵集團被一分為五,其中包括天津鋼管集團、天津鋼鐵集團、天津天鐵冶金集團和天津冶金集團。軋一國貿的母公司天津軋一鋼鐵集團,直屬于天津冶金集團。
軋一國貿對天津南辰方面的訴訟至今未終結。12月14日,軋一國貿就廣州中院駁回的一起案件的上訴,正式在廣東省高院開庭,也宣示著這場拉鋸戰仍將繼續。
如今,上述涉案10.2億元的訴訟案件,正陷入“羅生門”之中,各方爭執不下。
一年多發起46起訴訟
作為一個民營鋼鐵企業的創始人,曾曉華萬萬不會想到,會被合作多年的業內伙伴軋一國貿給告了,而且還被告了46次。
對于軋一國貿,曾曉華并不陌生。據天津南辰方面稱,在雙方企業合作之初,軋一國貿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林巖還帶領員工,集體向曾曉華拜師學藝,稱曾為“師父”。
軋一國貿與天津南辰的合作,最早始于2010年。彼時渤海鋼鐵集團剛剛組建,渤海鋼鐵旗下的軋一國貿,主要承接母公司天津軋一鋼鐵集團的原料進口與產品銷售。天津南辰方面稱,當時急于拓展國際市場的軋一國貿,與產品遠銷歐盟的天津南辰,在生產與銷售上一拍即合。
但讓曾曉華想不到的是,這對搭檔會在4年后對簿公堂。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獲悉,自2014年4月始,軋一國貿陸續向天津南辰、佛山市南方物資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方物資”)、南方(太倉)金屬有限公司、佛山南方廣恒鋼鐵有限公司等4家發起了共計46起民事訴訟,最后一次是2015年8月。
記者注意到,軋一國貿在46起訴訟中的訴求大體一致。相關法律文書顯示,作為原告的軋一國貿已依約履行付款義務,而天津南辰卻遲遲未履行交貨義務,已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應退還全部貨款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天津南辰方面匯總的信息顯示,作為46起訴訟的原告,軋一國貿以合同糾紛、被告未按期交貨為由,要求天津南辰方面給付貨款及利息,涉訴金額累計10.2億元。
雙方對欠款各執一詞
在這起總共涉及10.2億元的債務紛爭中,雙方各執一詞。
在向法庭呈交的證人證言中,林巖認為:“南辰公司自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期間未將我方供應貨物的貨款交付給我方,總計貨款總值約為人民幣3.6億元。”
林巖還稱:“曾曉華于2014年2月到4月期間,多次和我本人及我公司主管業務副總經理高曉剛溝通,愿意用4家公司的不動產、設備作為抵押,擔保軋一國貿與南辰公司之間的上述債務的清償。”
不過,作為被告,天津南辰方面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否認軋一國貿訴訟中所指合同的存在,并指軋一國貿偽造合同、金融票據。作為天津南辰委托代理人的于揚稱,“我們自查沒發現欠軋一的賬目,反而是他們向法庭提供的證據,顯示欠我們幾個億。”
天津南辰方面代理人、廣東東方星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海龍稱:“天津的40多個案件,合起來都是以合同進行起訴,但合同卻都不存在,我們在庭審過程中,發現所有合同都沒有原件。”
天津南辰提供的判決書上顯示,法院在審理時對軋一國貿所提供合同的真實性,未予確認,而類似的審判結果,也多次在這些判決書中被提及。
比如,在(2015)辰民初字第3734號民事判決書中,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認為:原告軋一國貿提供的其與被告南辰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中只有原告軋一國貿該有公章原始印模,南辰公司的公章系復印形成,且南辰公司對該合同的真實性不予認可,原告未能提交蓋有南辰公司及原告雙方公章原始印模的合同原件,對該合同的真實性本院不予確認。原告主張確認該合同接觸的訴訟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軋一國貿發起的46起訴訟中,有17起被法院駁回,而駁回原因,多與上述判決依據類似或相同。
曾多次主動撤訴
另外,軋一國貿在向天津南辰公司發起的46其訴訟中,還出現原告主動撤訴。
2015年12月28日,軋一國貿向天津市高院遞交《撤回起訴申請書》,最近一次撤回申請出現在今年8月29日,一年時間內撤訴案件達到19起。
不過,讓天津南辰一位高管不解的是:“告還不是一次告完,而是分批次,跨度從2014年4月到2015年8月,不符合財務邏輯”,“一次性告一個億,比分開10次告一個億,訴訟費用差別是很大的。”據于揚提供數據,46起訴訟僅案件一審受理費需930萬元。
天津南辰公司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個人猜測認為:“面對審計,他們可以說已經起訴了,沒有虧空,完全可以拖延審計時間”。而馮海龍認為,即使審計部門查出漏洞,他們也可以拿訴訟當幌子。
今年12月初,冶金集團紀委人士透露,林巖本人有一些情況正配合組織調查。至于是否與天津南辰方面有關,該人士表示,目前雙方正在訴訟階段。不過,冶金集團紀委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對于林巖的調查)也不局限在集團紀委,也涉及國資委紀檢組,相關的上級領導也在組織調查。”
不過,對于上述訟訴與審計問題的關聯性,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未能獲得軋一國貿的回應。期間,《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嘗試聯系林巖本人及軋一國貿方面,但林巖始終未接聽電話,而軋一國貿與母公司天津軋一鋼鐵集團明確拒絕了記者采訪要求。
12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撥打林巖電話,發現其手機尚處于開機狀態,但始終未予接聽。此前,渤海鋼鐵集團相關人士以冶金集團已完成分拆為由謝絕了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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