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3-18 08:18:38
昨日(3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向各券商、證券投資咨詢公司下發《賬戶管理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業務規則》),擬允許券商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賬戶管理業務(俗稱代客理財業務)。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一鳴 袁東 發自上海
每經記者 王一鳴 袁東 發自上海
昨日(3月1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向各券商、證券投資咨詢公司下發《賬戶管理業務規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業務規則》),擬允許券商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賬戶管理業務(俗稱代客理財業務)。
談及《業務規則》對行業的影響,上海某券商經紀業務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代客理財”在行業內普遍存在,《業務規則》的出臺,是從制度層面將其陽光化與規范化,將促使未來券商投顧隊伍出現分化。
投資咨詢公司放行尚待修法
《業務規則》規定,只要具有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擁有超過10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并滿足相關條件的從業人員,以及滿足其他法務、內控相關制度等條件的公司均可以開展賬戶管理業務。
“主流證券公司基本均符合條件,一些第三方投資咨詢公司或將不滿足5000萬注冊資本的限制條件。”一位資深券商業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現行《證券法》、《基金法》,券商在開展投資咨詢業務過程中,為投資者提供賬戶管理服務將不存在法律障礙。但按照現行《證券法》規定,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在開展投資咨詢業務過程中,還不能為投資者提供證券買賣操作服務,待相關法規修改后,投資咨詢公司才可開展相關業務。
華泰證券金融行業分析師羅毅表示,券商經紀客戶的價值局限于通道業務,遠遠未能挖掘客戶的潛在價值。代客理財合法化后將激活券商投顧業務,實現投顧業務資管化,提升券商投研能力的轉換價值,實現客戶與公司的雙贏。未來誰擁有客戶,就擁有市場;誰擁有投研能力,就將擁有業績。
業內:代客理財早已普遍存在
“代客理財是行業多年來普遍存在的現象,《業務規則》的出臺,是從制度層面將其陽光化與規范化。”上述券商經紀業務負責人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亦是與國際接軌,在成熟市場,證券投資顧問在規則允許范圍之內是可以進行代客理財。
上述券商經紀業務負責人認為,《業務規則》將促使券商投顧隊伍出現分化。目前,絕大多數投顧屬于前期業務開發,專業性要求并不高。未來將有不少投顧向要求更高的研究、資產配置、投資交易方面發展;由此產生的“管理費”對券商亦是業務增量。
也有業內人士對該業務的開展持謹慎態度,“股票中沒有專家,只有輸家和贏家。市場中淹死的都是會游泳的。在未合法化之前,(代客理財)訴諸公堂的案例并不少見。”上海本地資深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感嘆,若碰到熊市就容易出現此類糾紛。
值得一提的是,《業務規則》設置了20%的止損及再授權制度:即經客戶同意設置再授權制度的,客戶賬戶資產累計虧損(含浮虧)占委托資產的比例超過一定數額的,應當最遲于當日收市結算后半小時內通知客戶,并再次獲得客戶授權方可繼續進行賬戶代理操作。該比例不得超過20%。
上述上海本地資深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行業中部分私自為客戶理財的投顧,存在“為賺取傭金而進行的過度交易”或高頻交易的情況。《業務規則》給予了“明令禁止”,即禁止以獲取傭金或其他利益為目的,用客戶賬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
“協會給予的只是指導性意見,具體如何規范,券商自身需在與客戶契約中,列出相關如月、年度換手率等認定標準。”上述上海本地資深業內人士建議,比如對于穩健型投資者可在合約中明確年換手率不超過5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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