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3 00:35:48
曾轟動一時、涉案金額1.2億元的“東方創投案”,在歷時9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后,終于有了初步的判決結果。東方創投投資人維權代表龍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已拿到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楊玨軒 發自廣州
每經記者 楊玨軒 發自廣州
曾轟動一時、涉案金額1.2億元的“東方創投案”,在歷時9個多月的調查取證后,終于有了初步的判決結果。東方創投投資人維權代表龍威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已拿到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根據判決書內容,被告人鄧亮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被告人李澤明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不過,該案件目前還處于上訴期,上述判決結果仍未正式生效。
據了解,此次判決是司法體系對P2P平臺自融案件的首次裁量。許多投資人認為,對被告人鄧亮(主犯)量刑過輕。但作為投資人維權代表的龍威卻認為,鄧亮有別于一般的惡意詐騙,對量刑結果表示理解。
投資人稱平臺僅在早期發真標/
龍威是東方創投的投資人之一,也是投資人維權的主要代表。根據龍威提供的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歷時9個月的東方創投案已,有了初步的審判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東方創投是一個自融性質的平臺,這次判決是司法體系對P2P自融案件的首次裁量。
根據判決書內容,鄧亮做了這樣的證詞:“公司前期是有意向將客戶的投資款出借給實際有資金需求的企業,但實際操作后發現壞賬率會超過6%,并且不能按時收回。為了做到能及時返還投資人的本息,我就決定通過我名下的企業以及我的私人物業來實現增值利潤反饋投資人。”這可以說明東方創投屬自融性質。
龍威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東方創投只在前期發了極少的真實融資標,后來都是提供虛假信息,做的假標。
對于判決結果,多數投資人認為量刑過輕。龍威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他理解法院的審判結果,“他(鄧亮)不同于一般的平臺跑路,他在辦平臺之前就有兩個公司、幾輛豪車還有很多物業,在‘80后’中算是很有實力的。辦平臺的初衷還是想正當經營。”
不過,目前上述判決書還未正式生效。一審判決書在雙方領到判決書后,經過15天上訴期才正式生效。根據龍威提供的判決書內容,被告辯護人是廣東國暉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志敏、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斌。
魏志敏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他還沒有去法院領取判決書。朱斌的助手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判決結果已出來,但還沒有正式生效,“還在上訴期內,大概還有15天的時間。”
借新還舊的自融模式/
根據鄧亮的證詞,他一開始是準備做正當的網絡借貸,但后來因壞賬太多才轉向自融,把投資人的錢用來購買房產。
鄧亮供述稱:“我收取的客戶投資款一方面用在擴大企業規模,我在美國成立了一家名為ALC的合資公司,同時在深圳成立了深圳市兆融財富、深圳市中環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這三家公司花費了約600萬元;另一方面,2013年初,我在布吉街道辦布吉中心花園購買了四個街頭鋪面,總共花費3800萬元,其中2500萬元來自公司客戶的投資款。同時,我在9月初用布吉的四個鋪面在擔保公司做了抵押貸款,貸出3000萬元,用于支付深南路與華富路交匯的‘世紀匯’商業寫字樓18層整層的首期款2200萬元,剩余的800萬元用于日常返還客戶投資提現。”
理論上只要平臺規模持續膨脹,這種借新還舊的模式可以持續很久。如果后期逐漸獲得優質借款人,或者獲得融資,前期的窟窿甚至可能得到填補。
龍威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他與被告人之一李澤明原本是朋友,對平臺也有比較深刻的了解。“把錢融進來,買了物業,把物業抵押貸款,把利息還給投資人。打算等到后面利息慢慢降下來后,再走入正軌。”龍威表示。
龍威認為,鄧亮選擇自融可能是受當時行業大環境的影響,“去年那段時間,很多平臺都發假標做自融”,而9月~10月份爆發的倒閉潮使投資人出現密集提現,這也是東方創投出現資金鏈斷裂的重要原因。
凍結資產歸還本金存2000萬缺口/
目前,投資人最關心的莫過于涉案資產的處置與資金分配。
判決書顯示,“本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金額雖為人民幣1.27億元,但根據東方創投投資人本金利息劃分明細表等書證顯示,截止2013年10月31日止,投資人已提現金額為人民幣7471.96萬元,該提現金額折抵本金后,投資參與人實際未歸還本金為人民幣5250.32萬元。”
然而,目前,凍結在案的資金只有共約2500萬元:“中國銀行深圳和記黃埔中航地產有限公司名下賬戶內資金2200萬元、中信銀行李澤明名下賬戶內的資金318.19萬元及其孳息均系非法所得,均予以追繳并按投資參與人未歸還本金比例返還投資參與人。”
按照上述數據,凍結在案的資金只能覆蓋不足一半的未歸還本金,差額多達2000多萬元。鄧亮本人還有一些物業,這些物業的處置方法也成了目前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龍威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資產處置方案與資金分配方案尚未確定。
辯護律師之一朱斌的助手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根據她掌握的情況,被告人提出上訴的可能性較小,“當然,最后要取決于被告及其家屬的意見。”
對于量刑結果,投資人頗有微詞。龍威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鄧亮得不到投資人的諒解,可能是和投資人關系的處理上做得不夠好,很多問題沒有直接面對,而是采取逃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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