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01-02 08:52:28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權引人關注,然而,在獲得前兩批新股發行批文企業中,卻有6家擬上市公司的主承銷商放棄了自主配售權。
查閱已獲批文企業的首次公開募股(IPO)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時,證券時報記者發現,全通教育(300359)、新寶電器和炬華科技等6家公司的主承銷商均放棄了自主配售權。這6家券商分別為民生證券、東莞證券、海通證券(600837)、華泰聯合證券、東北證券(000686)和東吳證券(601555)。
這6家券商具體配售方案具體是,若優先配售對象(包括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購數量占網下有效申購總量比例大于或等于40%,則網下發行按全部投資者有效申購同比例配售;若此數字低于40%,則網下發售總量的40%對優先配售對象按其有效申購數量進行同比例配售,其余60%對其他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同比例配售。
對此,接受記者采訪的一家中部券商資本市場部負責人解釋說,權力越大,責任也就越大,擁有了自主配售權,券商就要對獲得自己認可并獲得配售權的機構資質和行為負責,所以在自主配售過程中應把風控放第一位,不能把自主配售權放得太開。
而宏源證券(000562)、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海際大和將行使自主配售權,基本方法是依照和主承銷商合作時間長短,研究能力,資金實力,歷史申購情況等因素將優先配售對象之外的網下投資者分門別類,劃定等級。例如,劃分為戰略合作投資者、緊密合作投資者和其他投資者,而這三類投資者所獲配售數量依次減少。
值得注意的是,楚天科技(300358)主承銷商宏源證券的自主配售方案最為明晰,IPO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相關內容規定如下:在將網下投資者分為公募基金和社保、其他網下投資者的前提下,在網下配售環節,對長期客戶的配售比例為對同類非長期客戶配售比例的1.5倍。
券商在配售環節中權力增加之后,雖然監管層要求配售環節全程披露,但市場人士仍擔心其中存在私下勾兌行為。上述資本市場部負責人稱,“因為機構的研究能力,合作關系等內容很難量化,最好是有一個類似宏源證券這樣簡單清晰的規定,以體現券商自主配售過程中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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