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6-25 21:50:17
近日,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士余指出,部分金融機構在服務收費、理財產品和保險產品銷售等方面,確實存在收費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充分、風險提示不足等情況。
每經網6月25日北京電 每經記者 萬敏 發自北京
近日,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士余指出,部分金融機構在服務收費、理財產品和保險產品銷售等方面,確實存在收費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充分、風險提示不足等情況。
他是在人民銀行組織的相關調研活動總結中做上述表示的。
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建議”等8件人大代表建議確定為重點辦理的建議,人民銀行也將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2件政協提案確定為內部重點辦理的提案。
2012年6月12日至13日,人民銀行組織有關部門組成專題調研組,赴江蘇省無錫市進行現場調研,并召開專題座談會。
劉士余強調,正如代表和委員所指出的,金融消費者的一些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也不應過分夸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總體上看,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是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的共同利益追求,是一個“多贏”的戰略選擇。
他表示,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是由于在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持續推進、金融機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部分金融機構經營方式總體較為粗放,公司治理結構及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盲目注重經營效益造成的。這也與金融機構在改革中所處的階段相一致。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金融監管的日趨完善,金融法律法規體系的日益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這些問題將逐步得到有效解決。”劉士余表示。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